該名母親小美(假名)向法院提出聲請,她指出因得了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實,因步履不便,需人照顧,沒法工作謀生。雖有中低收入戶成分,每個月僅領取國民年金3704元與老人補助4164元,但以今朝經濟狀況,無法保持糊口,需人撫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事員的女兒阿芳(化名)每個月承當3858元撫養費。
對此,女兒暗示,母親身小便拋家棄子,家中3名子女皆由父親獨自養大,乃至三人均為母親與外遇同居人生育,對三人漠不關心,如今母親經濟艱巨才回頭討錢;終究法官駁回婦人的聲請,裁定女兒不需撫養。彰化一名婦人因罹患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雖每個月領有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津貼4164元,仍難以保持糊口,需人供養,是以,要求擔任公事員的女兒每月負擔3858元扶養費。
對此,阿芳暗示,她與姊姊自小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,父親不管準備三餐、上學接送,或在家生活與念書,皆親力親為,兩姊妹相依為命。
然而,母親整日遊手好閒,不但不工作以補助家計,待在家中也不整頓家務,對母親的印象猶如路人一般。拒養罹癌母!女兒痛揭家醜 父獨自養育「非親生3後代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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